河北省人民政府8月28日發文規定,各地市和重點縣區都要制定化工產業長期發展規劃,到2013年底前都要建立化工園區或化工集聚區,所有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、儲存項目要進入園區。文件還明確,要大力推動防護距離不足的現有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工作,到2015年底前,全面完成搬遷或轉產任務。
來源:中國石化新聞網